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涉嫌利用弟弟鄭兆麟當人頭,向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陳冠滔父子收賄198萬元的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小英男孩」鄭亦麟,再被羈押禁見4個月後,與該案其餘5名被告於昨(26)日遭北檢依貪污、財產來源不明及洗錢等罪嫌起訴,而台北地院昨晚也召開接押庭,因為鄭亦麟坦承收賄及認罪洗錢,法官裁定以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接收科技監控。
鄭亦麟今日凌晨交保完成後離開北院。(圖/翻攝畫面)
在今(27)日凌晨,鄭亦麟的親友前往辦保,而鄭亦麟也在親友陪同下,正式辦理完交保手續離開法院,面對在場媒體,全程未發表任何意見。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另外,同案偵查時也遭到羈押的東煒建設董事長父子陳健盛、陳冠滔,則是不承認有行賄,僅稱給予鄭亦麟的198萬元為合理介紹費,法官則是裁定父子分別以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