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雅琦/綜合報導
過去小年夜雖常安排為假日,但屬彈性放假,需搭配補班,不過隨著立法院今年5月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訂,並由總統府公告,自2026年起將「小年夜」(農曆除夕前一日)正式納入國定假日,春節國定假日天數將從原本的4天增為5天後,若勞工在小年夜出勤,雇主必須支付雙倍薪資,並免除補班安排。
若勞工在小年夜出勤,雇主必須支付雙倍薪資,並免除補班安排。(示意圖/資料照)
勞動部說明,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過去春節連假實際屬於國定假日的僅除夕至大年初三共4天,其他安排多為彈性放假或補班。修法後,小年夜正式納入國定假日,未來春節期間包括小年夜、除夕到大年初三共5天,如需出勤,雇主皆須支付加倍工資。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進一步舉例,若勞工月薪3萬6千元,依每月30天、每日工作8小時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為150元。在春節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除原薪資外,雇主還需額外支付150元×8小時,共計1,200元的加班費。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本資料僅供參考,投資人應獨立判斷,審慎評估並自負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