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梓欣/綜合報導
檢調持續偵辦台積電(2330)機密技術外洩案。高檢署智慧財產檢查分署在查辦中,發現被告陳力銘和台積電另名陳姓工程師,擅自重製台積電公司內含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等罪嫌,另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而被告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另名盧姓員工亦涉有湮滅刑事證據罪嫌。高檢署今(5)日向陳力銘、陳姓工程師、盧姓員工和東京威力公司追加起訴,分別求處陳力銘有期徒刑7年、被告陳姓員工有期徒刑8年8月,被告盧姓員工有期徒刑1年,及對被告東京威力公司求處罰金2500萬元。
檢調持續偵辦台積電(2330)機密技術外洩案。(圖/台積電官網)
台積電去年7月發現,一名已離職工程師陳力銘勾結竹科廠2名工程師戈一平、吳秉駿涉嫌竊取2奈米機密技術,並洩漏給國外競爭對手,在職2名員工前者案發後離職,後者遭解雇,3人均移送法辦。高檢署智慧財產檢查分署於上月27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以及《營業秘密法》竊取營業秘密等罪,起訴3名人員,分別求處14年、9年及7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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