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曉容/綜合報導
桃園市警方與消防單位昨(3)日晚間聯手出擊,查獲一名疑似逃逸的越南籍陳姓移工,在住處非法囤放大量爆竹煙火,並透過網路直播方式販售。相關單位指出,該行為已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桃園市警方與消防單位昨(3)日晚間聯手出擊,查獲一名疑似逃逸的越南籍陳姓移工,在住處非法囤放大量爆竹煙火。(示意圖/Unsplash)
警方表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後展開蒐證,並以「網路釣魚」方式假扮買家相約面交,於現場當場將陳男控制,隨後會同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前往其住所檢查,當場查獲大量爆竹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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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清點後發現,陳男住處內囤放的爆竹煙火數量驚人,其中屬於認可種類的火藥量高達33公斤,未經認可的爆竹煙火總重量也有17.5公斤,種類涵蓋舞台煙火、爆竹及專業煙火彈等,存放環境相當危險,對周遭住戶安全構成威脅。
相關單位指出,陳男涉嫌非法儲存及販售爆竹煙火,後續將依規定裁處6萬至30萬元罰鍰。第一大隊大隊長賴志忠提醒,販售爆竹煙火須具備合法資格,民眾購買時也應確認是否有認可標示,施放時務必遵守政府公告的合法時段與限制區域,避免釀成火災或意外,影響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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