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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車撞死張文會怎樣?」 律師點破關鍵1句:沒有人是上帝
发布时间:2026-06-29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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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詩雯/綜合報導

本月19日發生的北捷隨機殺人事件引發社會震驚。27歲男子張文在台北捷運與中山商圈一帶隨機攻擊民眾,最終墜樓身亡,事件造成411傷。事後網路掀起一項高度爭議的討論:「如果當時誠品南西店有一輛車子直接撞死張文,會有什麼法律後果呢?」,律師顏紘頤指出,從事後結果回看,該行為原則上不致構成防衛過當或誤想防衛,但真正的難題在於,事發當下資訊有限,民眾若誤判情勢,仍可能面臨法律風險。

19日發生的北捷隨機殺人事件引發社會震驚。2(圖/網友@asd891031授權提供)

律師顏紘頤在臉書發文指出,若從事後結果來看,兇嫌張文確實已造成多人死亡,屬於真實且嚴重的不法侵害,若當時有人出手將其撞死,原則上不致構成「防衛過當」或「誤想防衛」。但他也強調,這樣的判斷,只有在事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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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紘頤指出,現實狀況是,事發當下沒有人是上帝。當時民眾看到的,只是一名站在路中央丟煙霧彈、手持刀械的人,尚未衝向車輛或明確朝人群攻擊,旁人根本無法確定其下一步是否會殺人。若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貿然撞人,事後卻被認定為防衛過當,甚至被視為誤判情勢,反而可能面臨刑責,「明明是想做好事卻讓自己身陷囹圄變成壞事,這叫大家怎麼敢下定決心撞下去呢?」

他進一步指出,社會長期將正當防衛視為「阻卻違法事由」,卻忽略人民是否應有更清楚的「自主防制暴力侵害的基本權利」。從自我保護的角度思考,現行法律讓民眾只能對「現時不法侵害」發生時才允許反擊,「若判斷基準改成不得以超出防衛自己的程度反擊來犯暴力,是否會比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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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紘頤直言,真正值得討論的問題是,法律是否能給予被害人更充裕的合法空間與彈性手段,在保護自己與他人安全時,不必時時擔心動輒得咎、事後被追究責任。他認為,唯有讓民眾在關鍵時刻敢於自保、而不因恐懼法律風險而卻步,才能建立一套真正讓人信賴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