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新光三越今年2月發生嚴重氣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35人受傷。歷經數月調查、傳訊被告與證人多達89人次後,台中地檢署今(30)日偵查終結,正式對新光三越總公司、新光三越中港店及相關管理、承攬人員共13人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台中新光三越今年2月發生嚴重氣爆事故,台中地檢署今(30)日偵查終結,正式對新光三越總公司、新光三越中港店及相關管理、承攬人員共13人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圖/翻攝畫面)
起訴指出,事故發生時,新光三越中港店正進行12樓櫃位改裝工程,卻未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也未提報相關消防防護計畫。更嚴重的是,施工前未依規定關閉瓦斯總開關,導致施工人員在拆除作業過程中不慎破壞瓦斯管線,瓦斯持續外洩卻未即時察覺。最終因電動工具施工時產生的火花引爆,引發猛烈氣爆,釀成無辜民眾與員工死傷的重大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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