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示!海南交警公布近期4起涉二三轮摩托(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案例
车一定是许多人的心头好,比汽车灵活便携,价格实惠,驾驶简单。一个人,一辆车外出代步,接送家人,办事跑腿可以节省不少力气,但是总有些人在驾驶摩托(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会无意识地忽视行车安全,从而引发各种交通事故。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6月19日,海南交警公布近期4起涉及摩托(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希望广大驾乘人员引以为戒,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未确保安全酿悲剧 驾车切记要专心
2024年6月9日15时14分许,海南省文昌市抱罗镇茂山村路口路段,轻型多用途货车和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乘车人)相碰撞。
案例一事故现场
据了解,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
经初步调查: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超员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 致一人死亡
2024年6月3日8时15分许,在海南省琼海市大路镇堆头村委会村道,发生一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2名乘车人)单方事故。
据了解,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摩托车驾驶人存在超员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撞击护栏致死亡 出行一定要当心
2024年6月2日5时2分许,在海南省陵水县辖区G98环岛高速公路路段,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公路右侧护栏发生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事故现场
经初步调查:摩托车驾驶人存在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车需谨慎 观察需充分
2024年5月30日5时40分许,海南省临高县沿江北路,正三轮电动摩托车和行人相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正三轮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注意观察路面、驾驶不符合上路的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海南交警表示,交通安全无小事,每一个违法行为都可能给我们带来危险,希望现实中的案例教训能够让大家警醒。
安全驾驶口诀
右手油门掌握准,超速行驶莫沉迷;
前后刹车需线性,稳住车身稳稳停;
瞻前顾后勿疏忽,视野开阔先减速;
提前检查熟车况,戴好头盔守交规。
世上没有后悔药,每一次违法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海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遵规守法,平安出行。(王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