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连续三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2月14日消息(记者 韩星)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12月14日,《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海南连续三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通过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市县、城乡差距,适时实现低保标准全省统一、城乡一体化。
《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 刘洋 摄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7.5万户17.7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6万户3.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9万户14.5万人;共有特困人员2.5万人,实施临时救助3.4万人次。全年已累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64亿元。
海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连续三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目前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分别为690元和640元(三亚为7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900元(三亚为910元),2023年9月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为93%,低保标准城乡差距缩小6个百分点。(韩星)